对言书来说,各种各样注视的目光都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了,纵使偶尔有那么些眼光狂热叫人不知所措的,他也总能很好的应付过去。
但眼下身边不还有个元夕嘛,这小子可不是什么善茬。
若说平日里人少的时候还好些,说说笑笑跟个孩子似的,可要真碰上这样周遭都是不怀好意的陌生人的场合,那可就有些渗人了。
那双眼也不知是掺了刀子还是和了冰霜,冷冷的扫过每一个人,将言书巧笑倩兮下得来的那些瞩目杀了个一干二净,空气中堪堪弥漫的粉色情愫也被冻成了冰渣,仿佛再多留恋一分,就会多受些没有来由的暗伤。
说来说去,主子是个好主子,只是这跟随的小厮太难惹了些,也亏了他一副好皮囊,年纪轻轻的专干坏人姻缘的破事儿。
李集还没好全,照例由暮雨陪着在宅子里头养着,作为副官的吴衾只得提早落草,来适应这些官场应酬的事宜。
他在吴家,原是最牛心左性的小少爷,有许多千奇百怪口不能言的毛病,又听不得人劝,原是逍遥惯了只想在家纨绔到老吃一辈子老本,谁曾想犯了错后竟是被塞进亲君卫里头,更难想的是还反混的如鱼得水一般,官途恒通,连窜带越的走到了副官的位置。
只是……
当兵是当兵,跟当官有本质上的不同,绕是他剑花舞的飞起,人头拿的满手,可要遇上官场上头那种寒暄应酬的场面,还是难免会厌恶露怯。
就比如眼下,要不是顶头上司病弱,底下有都是乳臭未干的毛小子,何至于要他这么个不通人情的家伙跑出来应酬交际?
他又不像李集那样能笑里藏刀,更没有前头那个比自己还小几岁的言家公子那般长袖善舞,除却面无表情的跟着队伍往前外,他还能如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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